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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指导教师守则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5-10-25  浏览次数:

1、掌握各种实验项目的专业知识与实验技术,了解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2、每学期都必须进行预实验,检查实验仪器、药品是否符合实验要求。

3、每学期的第一次实验,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4、严格检查学生学习预习情况,未经预习或未写出预习报告的学生,应立即进行补预习,否则不准做实验。

5、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实验数据,要退回重做,并帮助学生分析原因,避免盲目拼凑实验数据。

 

石油化工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