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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辅人员工作守则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5-10-25  浏览次数:

一、实验教辅人员原则上实行坐班制,坚守岗位,有事按学院要求做好请假手续,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为保证实验室开放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实验教辅人员在请假与实验时间不规则时,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可随时调动人员穿插安排。

二、做好实验课程所需用品的领用和保管工作,并对仪器、设备进行建帐、建卡,登记管理,做到帐、卡、物相符。平时对实验仪器要经常进行维护、检修,对于年久失修、不能正常使用的仪器及时做好报损工作,以确保实验课程的正常运转。

三、实验教辅人员应详细了解本实验室所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主动及时地与相关实验指导教师沟通,了解教师对实验课程的要求,提前将每次实验课所需的实验仪器、药品及其他实验所需用品准备就绪,供实验教学使用,实验时协助实验指导教师辅导学生实验,实验结束后与实验指导教师共同督促学生做好实验室卫生。与实验指导教师共同填写好《实验室运行登记表》。

四、实验教辅人员平时要做好实验室的卫生整洁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对实验室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登记上报。每学期开学与期末都要书面向实验教学中心上报所管辖的实验室安全情况,由实验教学中心留底备案。实验教学中心与院办公室每学期联合组织两次以上卫生与安全检查。

五、实验教辅人员必须主动了解与实验相关的学科动态、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情况,了解兄弟院校实验项目的开设情况以及实验项目的改革、改进情况,综合他们的经验就本实验室的建设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六、管理大型精密仪器的实验教辅人员,要深入掌握仪器的原理、性能、调试工作和有关理论知识以及使用方法,严格按照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规范操作。并切实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和使用者的培训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

七、从事信息与多媒体岗位的实验教辅人员须了解计算机和网络的基本性能,应具有排除一般机器故障及软硬件安装调试的能力,保证所管理的计算机和网络有较高的完好率和正常的开出率。

 

石油化工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