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新进的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检查其性能、指标数据、零配件是否齐全等,确认无误后方能进库立帐。
2、要根据仪器的性能,定期分别做好各种仪器的防尘、防潮、防锈、防腐、防盗、防火等工作,提高仪器的完好率与利用率。
3、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准借出校外使用,如因工作需要非借不可者,须经院实验室主任批准,手续完备方能借出。
4、仪器设备要建立机(计算机管理)、帐、卡、物管理制度,做到机、帐、卡、物相符率达100%。
5、仪器因使用年限已久,已丧失功能而无法修复的,应及时做好报废工作,并及时上报申请更新仪器。
6、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或借出丢失,应视情况予以相应赔偿。
石油化工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