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报告是学生实验研究结果的文字记录和总结,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写作能力、分析能力等综合能力的重要手段,同时实验报告也是检验学生对实验的掌握程度,以及评价学生实验课成绩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提高本科实验教学质量,规范我院本科实验报告的格式、评阅、收集及保管等方面的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实验报告的管理规范
(一)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1.每个实验项目提交一份实验报告。
2.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实验报告并交实验指导教师批改。
3.实验报告要有封面,封面用A4纸打印,附页用A4纸书写,要求字迹工整,实验数据必须真实、有效,曲线要画在坐标纸上,装置图、流程图等要整齐、清楚(不得徒手画)。
(二)对实验指导教师的要求
1.实验报告要有批改、签名、批改日期(年、月、日)、打分(百分制),原则上要求有评语。
2.需登记每个实验项目的实验报告成绩,并按一定比例作为平时成绩的一部分计入实验课总评成绩内。
3.对迟交实验报告的学生要酌情扣分,对缺交和抄袭实验报告的学生应及时批评教育,并对该次实验报告的分数以零分处理。对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程,如学生抄袭或缺交实验报告达该课程全学期实验报告总次数三分之一以上,不得同意其参加本课程的考核。
4.实验教师每学期负责对拟存档的学生实验报告按实验项目收齐或按要求扫描存档。
(三)对各实验模块(管理部门)的要求
1.每学期收回全部学生的实验报告或扫描件,保存时间为三年。
2.课程结束后,由各实验模块负责人督促收齐各门实验课程的实验报告或扫描文档,并负责保管。
3.学院负责组织人员对实验报告进行不定期抽查。
二、实验报告的形式要求
实验报告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1.实验课程名称
2.实验项目名称
3.实验目的和要求
4.实验内容和原理
5.主要仪器设备
6.操作方法与实验步骤
7.实验数据记录和处理
8.实验结果与分析
9.讨论、心得
不同类型的实验课对实验报告可有不同要求,各个实验模块的实验报告(包括按论文格式撰写的实验报告)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验模块特点做适当的调整。
三、附则
本实验报告规范从2014年3月开始执行。
福州大学石油化工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二〇一四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