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仪器设备是高等学校进行教学、科研、科技开发的重要物资基础。为确保我院大型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其在我院教学、科研和科技开发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教育部教高〔2000〕9号文件《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一、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
1、我院大型仪器设备实行“专管共用、资源共享”的管理办法。
2、每台大型仪器设备要定时、定人进行维护维修,做好维护维修记录,使仪器设备在最佳状态下运行。属计量范畴的仪器设备要定期进行校验、计量和定标,确保仪器设备的精度和性能。
3、每台大型仪器设备都要健全技术档案,包括产品出厂的技术资料,及产品审批、购置、验收、运行使用、停机、维护直至报废整个寿命周期的记录和原始资料,使之成为管理和使用的技术依据。
4、做好大型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工作。建立固定资产帐、卡,做到帐、物、卡相符。
5、大型仪器设备不许外借。
6、每台大型仪器设备都要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注意事项和安全制度等。
7、每台设备要有详细的使用记录,记录簿是设备档案重要材料之一。
8、制定培训计划和考核大纲,积极培训有关人员,经考核合格的发给上机证。
9、仪器设备要根据不同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尘、防潮、防锈、防腐蚀以及防火、防盗等工作,避免损失和丢失。
二、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
1、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为专职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擅自动用。
2、管理责任人和使用人员须事先进行培训考核。所在单位应选派业务能力较强的教师和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的实验技术人员管理和指导使用。
3、实行持证上机制。使用者必须经过培训,经技术考核合格后由院实验教学中心发给上机证,方准独立使用。
4、每次使用仪器设备时,应按要求填写使用记录表。
5、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仪器设备。
6、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注意安全操作,加强对有关人员及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建立严格的安全制度,做好防护和定期检查。严防在使用仪器设备时发生触电、失火、爆炸、中毒、放射性污染等损坏仪器设备与危害人身安全事故。
7、对不遵守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的以及不遵守操作规程的任何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其使用仪器。
三、大型仪器设备的事故处理
1、在使用设备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由于各类原因造成仪器损毁者应立即报告并进行登记。
2、由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经鉴定和有关负责人审批可免于赔偿:
(1)因实验器材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的不可避免的损失。
(2)因仪器设备的自身缺陷或已达到使用年限,在正常使用中发生的事故。
(3)由于客观原因(如突然停电、停水、雷击等)造成的损失。
3、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仪器损坏,除应对其进行教育外,还应酌情赔偿部份损失:
(1)违章操作,造成损失者。
(2)由于缺乏经验、技术不熟练或因偶尔疏忽造成较大损失者;
(3)责任心不强、不注意保养、造成损失较大者;
(4)使用者因主观原因造成损失,但能及时报告,并设法避免损失扩大且认错较好者;对工作严重失职或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推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者。
石油化工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五日